法律小贴士
什么是民法上的“物”? “物”在民法上包括不动产和动产。“不动产”是不可移动的物,比如土地以及房屋、林木等土地附着物。“动产”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,比如汽车、电视机等。
什么是“所有权”? “所有权”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。
什么是“公示”? “公示”指确认物权设立、变动的依据,如登记。物权公示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权利人,以维护权利人、与交易有关的人的合法权益。除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以外,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,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。 本报法律组 |